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637.“一个板宽一肘半”表源于它的真理,其量足以实现联结。这从“一肘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一肘半”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(参看9487-9489节),因而也指足量,因为这是完整或完全的东西。这真理之所以源于它,也就是源于“皂荚木作的板”所表示的良善(9634, 9635节),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,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。良善没有真理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,真理没有良善则无法存在,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,良善是真理的存在。赋予良善的形状能使这良善显现或被看见,赋予真理的存在则使这真理拥有真实的存在。它们就像火焰和光;火焰没有光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;因此,它发出光,以使自己显现或被看见;光没有火焰则不存在。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;意愿没有理解力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,理解力没有意愿就不存在。爱和信的情况与良善和真理,或火焰和光,或意愿和理解力的极为相似。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,一切真理皆属于植根于爱的信;人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,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。此外,爱是生命的火焰或火,信是生命的光。
4403.我也曾蒙允许根据他们相对于我的位置和地方,以及他们所在的层面并在其中的距离发现和知道灵人的品质,以及他们属于身体的哪个区域。我所看到的身边这些人大部分是整个社群的使臣;因为社群自派灵人到其他灵人那里,他们通过这些灵人觉察思维和情感,以这种方式与其他人联系。不过,关于这些所谓的使臣,或使者灵,蒙主的神性怜悯,有必要详细说一说。关于他们,我发现以下事实。看上去在我头顶上和头旁边的,是那些教导人,也允许自己被教导的人;在我脑后下方的,是那些行事安静、谨慎的人;在我后背附近的,与这些人相似,但又有不同;靠近胸膛或胸部的,是那些处于仁爱的人;靠近两腰的,是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人;靠近双脚的,是那些属世之人;靠近脚底的,则这类人中更为低等的成员。不过,靠近我脸的,照着他们与该部位感觉器官的对应而性质各异。例如,靠近鼻子的,在感知上优胜一筹;靠近耳朵的,都是很顺服的人;靠近眼睛的,则是聪明和智慧的人,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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